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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中央空调系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中央空调系统维修项目已由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以襄烟办综〔2017〕3号批准,资金由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1采购范围及预算:本次招标范围是一整套功能完整的溴化锂吸收式直燃式三用机组及其辅助设备,包括溴化锂主机、冷却塔、冷冻水泵、冷却水泵、水处理、控制柜等配套设备,原有热水系统、补水系统维持不变,以及机房的建设、整套设备(包含设备基础)安装、调试、试运行,即交钥匙工程,招标规模 274万元;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直燃式溴化锂机组(制冷量120万大卡,制热量大于100万大卡,生活热水量67 m3/h,三用一体机)

1

 

2

冷冻水泵(KQL150/320-22/4)

2

 

3

冷冻水泵(KQL200/320-45/4)

1

 

4

冷却水泵(KQL250/250-45/4)

2

 

5

冷却塔(CDW-250),处理水量250m3/h,湿球温度28.5

2

 

6

电气控制柜以及配套电缆更新

1

 

7

更新阀门及配件,管道、保温等

1

 

8

开墙洞、设备基础及屋面冷却塔加钢构

1

 

 

2.3供货地点:襄阳市前进路70号(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

2.4工期:合同签订时间后3个月内;安装、调试、试运行,并交付使用。

2.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标准。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必须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的代理商,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4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有类似中央空调采购安装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

3.5投标人履约信誉良好,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供货活动中无投标人自身过错引起的诉讼案件及与业主纠纷,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6投标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7 日至 2017年 3 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地址: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14 时3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襄阳市人民政府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

地    址:襄阳市前进路70号

联 系 人:刘水平  

联系电话:0710-3010866( 82088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临江花园

联 系 人:黄瑞

联系电话:0710-3333075    17786779586  

 

二〇一七年三月 七 日